今天,江苏丰县,校车翻了,15个孩子,生命,终结……原因是:避让行人。
此校车,刚刚,接受了国家的严格整顿。近一个月来,校车安全,国家管理,已经全力以赴了,为什么还会发生?
明天、后天还会发生吗?答案是:会的!因为:我们国家在一些方面的管理,扭曲了管理的真相!
车,在道路上行走。对于道路,所有使用者——包括车辆、行人、动物都应在公平的基础上使用,事故,才可以避免。而我们的法律,却在公平前加上了莫须有的前提:保护弱者,更可悲的是:强者与弱者的界定背离了起码的常识——车是强者,行人是弱者。请想想:当红绿灯让车行走而行人强行抢道的时候,谁是弱者?当高速路上行人突然横穿出现在急速行驶的车辆前面的时候,谁是强者?
同样的事实是:京珠高速湖北段,广东某知名企业的副总裁死于车祸,原因是避让穿越的行人……穿越者是谁?怎么追究?因为他是弱者,可以没有结果。
假如,丰县校车不避让,可以挽救15个孩子,但可能让那个行人受伤或死亡,假如副总裁的车辆不避让,可能行人遭殃。结果呢?
按照我们的法律:车辆与行人碰撞,不管什么原因、不管谁违法,遭殃的都是车辆驾驶者。这样扭曲的管理思路,何愁不发生灾难?
同样扭曲的还有《劳动合同法》,本该在“劳动”面前建立平等的关系,也是莫须有的强者弱者先区分,结果呢?本意是让劳动者享受更好的待遇,却因为企业倒闭连原来可以享受的待遇也剥夺了。
好好理解《交通法》、《劳动合同法》扭曲的逻辑,并从血的事实中吸取教训,这样,在管理扭曲的大背景下,才能保持清醒的管理头脑。
一家之言,请思考,欢迎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