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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志伟:阿里筹浙江网商银行获批 小微金服占股30%
2016-01-20 27090

9月29日上午消息,银监会今日在官网下发通知,同意阿里等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

据悉,浙江网商银行的主要发起人股东包括小微金服、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其持股比例分别为30%、25%、18%、16%。

以下为银监会通知全文:

中国银监会

关于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银监复〔2014〕663号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小组:

《关于发起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蚂蚁金服〔201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

二、同意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30%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25%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18%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16%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由浙江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

三、筹建工作接受浙江银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浙江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的,本筹建批准文件失效。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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