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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军:放开那个O2O,让我来! 本文刊载于《销售与市场》杂志评论版2014年11期
2016-01-20 9802

要有独立的O2O运营平台

 

要有独立的O2O运营平台,如独立官网、独立APP、独立的天猫、京东店,尤其注意不要和现有的B2C模式混合在一起。

为什么要独立运作?

1.运营模式不同

B2C强调的是在线支付,而O2O强调的是线上和线下的互动。因此,两种运营模式下,运营人员在线上的考核标准是不同的。B2C的模式下,为了促进成交,运营人员会从产品材质、品牌、价格、促销等方面去做文章,促使客户在线支付,这时候更强调的是直接成交率部分;O2O的模式下,运营人员在线上的运营标准,更多的是为了说服用户到线下去体验,围绕的角度更多是在品牌服务特色,或者产品特色上面,这时候更加强调的是从线上到线下的进店率,还没有到成交转化率的部分。

2.防止利益冲突

如若同时存在B2C的情况,那负责B2C的运营人员很容易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引导各个地区的O2O客户进行在线支付,违背了O2O本地化的原则,这样就会冲击到本地门店原有的利益。最关键的是,本地门店和运营总部的财务结算会存在问题。

总部和各个门店之间的财务核算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产品采销的核算,另外一个是O2O的引流成本核算。产品采销核算不冲突,仍然正常进行,冲突的是引流成本核算,比如该品牌引入了100万费用的流量,如若同时存在B2C和O2O,那很难分清楚那些流量到了哪个模式下,这时候线下门店为了自己的利益,会逃避流量责任费用。

3.用户的需求不同

线上用户的喜好点和线下用户的喜好点是不同的;线上用户更多是追求便宜好用,线下用户追求更多是品质服务;因此把两种不同的需求混合在一起,会导致用户难以下手选择,并且分不清楚你品牌的真实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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