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硕南老师就难产证明问题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
难产证明真“难产”
劳动法专家称,只要是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就可作为休难产假凭证
2008年12月29日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春恒)近日,范小姐向公司提交难产证明想追加产假,不料公司表示文本不规范,范小姐只得请医院三次修改,最终才通过公司审批。
范小姐今年8月4日开始休产假,因为是难产,除了140天产假,她可以再多休30天。近日,她向公司提交病情说明书,想延长假期,但公司称其病情说明书不符合要求,并提出几点修改意见,比如字迹潦草、没有难产的字样等。不得已,范小姐请医院修改过两次,但仍然不能“达标”。对此,范小姐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何经理称,原来的病情说明书内容看不清楚,无法判断是否难产。第三次修改后,医院出具了字迹工整、原因和理由充分的难产证明,最终通过了公司的审批。
记者拨打劳动局的热线电话,对方表示并无统一的难产证明的范本。劳动法专家梁硕南表示,难产证明的文本格式没有统一标准,只要是正规医院出具的能说明难产情况的证明,就可作为休难产假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