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森构筑了完整的交易费用理论体系。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理论既不同于传统的经济理论也不同于组织的行为理论,它是这两者的联合;交易费用理论不仅承认组织是重要的,而且认为组织是可分析的。[1]交易费用理论将经济组织问题作为一个契约问题提出,认为企业组织是一种规制结构(规制结构指的是一些组织框架,一种契约关系的完整性在其中被决定。它的主要形式有市场和企业组织,还包括介于两者之间的一些形式。)而不是一种生产函数。其要点如下:[2]
1.交易是其分析的基本单位;
2.比较制度分析方法是最根本也是最常用的分析方法,其目的是说明什么样的交易在哪种规制结构中完成会带来交易费用的较大节约,即交易与规制结构的匹配问题;
3.企业组织与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规制结构,两者在某些方面具有可替代性;
4.企业组织替代市场实现交易有可能减少交易费用,因此,市场交易费用的存在决定了企业组织的存在;
5.由于交易特性的差异,存在不同的组织类型,只有那些与特定的交易相匹配的规制结构才是有效的组织。
总之,交易费用理论的本质在于:“它通过把性质不同的交易以一种有区别的方式与不同的规制结构的匹配而实现交易费用的节约。”[3]交易费用方法在它告诉我们组织的起源方面是重要的,这正如钱德勒(A.D.Chandler,1977)所指出的,“当管理上的协调比市场机制的协调能带来更大的生产力,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利润时,现代多单位的工商企业就会取代传统的小公司。”
[1]O.E.Williamson,”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A Primer”,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Vol.38,No.2,Winter 1996,p.135.
[2]O.E.Williamson,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The Free Press,New York,1985,p.387.
[3]O.E.Williamson,The Economic Institutio ns of Capitalism .The Free Press,New York,1985,p.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