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劳动关系,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对企业就会产生劳资纠纷或冲突影响企业发展;对社会来说,如果劳资矛盾进一步加剧就会产生对抗,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因素是建立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可以使劳动成为一种有价值有尊严的活动,还将成为一种享受。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社会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不处理好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无从谈起.
中国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中国红色管理研究院院长孙军正老师认为,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在总体稳定的态势下,也在进行艰难的转型。企业独立法人地位被确立,在员工的进出、工资分配等方面,经营者有了相对独立的自主权。企业、劳动者开始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各方利益既有一致的一面——企业发展了,实现企业利润的提高和职工收益增加;但也存在着相背的一面——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职工则追求收入最大化。劳动者的收入和劳动保障几乎都与成本有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不少单位在劳动保障方面,特别是在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方面投入不足,导致了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不利因素较多,主要表现在:
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有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不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一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职工利益难以保障。部分企业借转制之机,大幅度裁减本企业老职工,雇佣外地劳动力。职工在企业的就业周期在缩短,职业的稳定性在降低。要改变这些状况笔者认为,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首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不再把职工看成是技术因素,而把职工看成是“具有内在的建设性潜力”的因素,把职工当作一种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特殊资源来刻意发掘;不再把企业职工看成被管理和控制的工具,把职工置于“严格监督与控制之下”,而是为职工提供、创造各种条件,使其主观能动性和自身的劳动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在企业内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以职工为根本,努力实现企业与劳动者两个主体利益要求上的双赢。
坚持“以人为本”要充分体现在对职工的尊重和信任上,必须尊重职工个人的人格、劳动和一切权益。要像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那样,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重点要做到教育、尊重人、关心人。教育人就是要利用多种形式教育职工的进取精神和效忠精神,使企业每个职工真正理解“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道理;尊重人就是尊重人的人格,重视和重用人的才能;关心人就是生活上体贴,工作上支持,思想上关怀。
第二,必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
在国有企业,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职工”是根本的工作原则,也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发生了急剧而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复杂多变、多元化的趋势。但是,不管企业牌子怎么换,体制怎么改,企业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管理理念,在改制改革中,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企业稳定的关系,深化改革要在企业员工的承受能力内进行,统筹解决好各种矛盾,理清企业劳动关系,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
在企业管理中,激励不仅是挖掘人的内在潜力,调动人的积极性,使企业得到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企业素质,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基础;同时是企业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企业的激励手段多种多样,其中物质资薪激励是一种最基本的激励手段。因此,必须认真把握和运用。
一是实施资薪激励必须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关心职工生活等原则。
二是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紧密结合。企业要通过多种激励手段,正确引导、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舞其工作热情、促使职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业务熟的职工队伍,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第四,必须坚持制度化管理,做到依法治企。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必须以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标准为依据,以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为基础,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集体合同制度为基本形式,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体系,形成整体管理合力,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1. 企业管理人员要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因此,必须全面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从过去的能人管理改变为制度管理,依法处理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各种问题
2. 企业各职能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企业各类人员要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事,使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和劳动关系的协调作用。凡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等都要通过民主讨论决定,在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把劳动争议案件消灭在萌芽之中。
4. 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推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特别要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审查,强化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减少、预防企业劳资纠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第五,必须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工资报酬权。
在企业劳动关系要素构成中,工资报酬权是职工最核心的权利,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劳动者如果连工资报酬权也得不到保障,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就无从谈起。因此,保障劳动者依法按时足额领取工资,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近些年来,一些单位克扣职工工资已成为一种普遍性问题,给社会稳定、企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后果,不仅直接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也成为职工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是应加大对工资分配的调节力度,切实保护苦、脏、累、险和弱势职工群体的利益。要构筑面向困难群体的包括就业、医疗、住房、子女入学和生活救助等扶贫帮困救助机制,并要根据企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可能,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使企业熟练职工不出现频繁外流,避免“招工难”等尴尬局面发生。让曾为企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贡献的企业普通职工群众受益。
二是要建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机制。劳动力成本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但是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的基本保障和劳动力人格尊严为代价。企业必须根据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能让企业职工长期处于较低的工资水平,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职工积极性。
三是在企业中要逐步建立规范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企业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工资标准、支付形式和工时定额,逐步形成规范的工资增长机制。
第六,必须努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对企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尤其在对内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对外提升企业形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不断创新的系统工程,而不是一件具体的工作,企业应全面规划,狠抓落实。一是企业文化建设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与企业经营和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二是要认真挖掘和提炼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整体价值观。三是以企业全体员工为轴心、以共同价值观为核心,努力塑造培育优秀、独特的企业文化、信用文化、品牌文化、单位个性文化,使企业成为一个人人都有共同的价值观念和历史使命感、主人翁责任感的有机整体,让每一位员工都在从事最有效的工作,企业和员工都能有步骤地走向新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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