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历来是我国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充当经济增长引擎、创造就业机会、活跃市场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等,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容忽视的生力军。据有关报道,国内中小企业经过20余年的改革发展,各地工商户已达到23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我国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76%的工业新增产值、57%的销售收入、60%的出口额、40%以上的税收以及75%以上的就业岗位均来自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融资始终是其企业发展的瓶颈,所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相应的解决办法一直是大家所关注和探讨的话题。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近年来虽有一定的改善,但始终没得到彻底地解决。据对苏北某工业园区调查, 截止2006 年末,该工业园区现有中小企业91户,其中有贷款需求79 户,金额需求5.52 亿元;已经申请到贷款34 户,贷款金额1.75亿元,中小企业贷款户数和金额分别比2005年增长24户、1.1亿元 .调查显示,虽然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但获到贷款的企业及金额与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相比,无论是户数上还是金额上都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市场经济中,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融资: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不论哪种融资方式,都有一定的困难摆在中小企业面前。
(一)内源融资有限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由于企业在开办初期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职工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在后期企业将自己的利润转化为投资,但由于中小企业传统的家族式管理的弊端、缺乏长期经营的思想以及其积累意识的不足导致了分配过程中的留利不足,所以企业内源融资极其有限。
(二)外源融资困难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又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中小企业外源融资中出现的困难有:
1.直接融资缺乏途径
直接融资是资金短缺部门在资本市场上出售自身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股票),以获得所需资金的行为。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而言,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以及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限制,大量的中小企业被拒于我国证券市场之外。
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门槛设置得比较高,对于新股的发行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总量控制的办法。中小企业由于资信水平低、经营风险大等的固有缺陷,许多企业达不到直接上市融资的要求。
从企业债券市场看,中小企业很难取得发行债券融资的资格,只能在在非公开的资本市场上,在小范围内发放企业债券,以满足对资金的需求。
创业板市场热议多年,终于姗姗而来。创业板市场作为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它将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渠道,弥补中小企业不能像大型企业那样直接上市融资的缺陷,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但仍是僧多粥少,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在一些地方,随着民间借贷的逐渐合法化,民间借贷已成为私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对经济发展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民间借贷高利率加剧了企业生产经营的难度,民间借贷的不规范性和自发性容易引发经济和法律纠纷,会给企业发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2.间接融资困难重重
第一是抵押难。中小企业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并且手续繁琐,收费昂贵,中小企业普遍难以承受。许多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负债大,自身并无多少固定资产,靠租赁取得的厂房、设备等,无法满足银行关于抵押贷款抵押物的要求;而且,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大量采用挂靠、合作经营方式,企业固定资产、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明晰,也构成了抵押的障碍 .
第二是中小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抵押担保依旧缺失。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意给其他企业作担保,效益一般的企业,金融机构又不允许其作担保人;社会上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也很少。即使有担保公司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但是由于其完全或几乎完全承担了银行贷款的风险,导致了担保公司不得不提高担保费用,从而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负担。
第三是一些金融机构办事程序复杂繁琐,即使钱到手,可能已错过商机。
第四是中小企业自身先天不足,经营风险较大,加上信用程度低,诚信意识缺乏,道德风险较大,中小企业很难获得信用贷款。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通过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分析,我们看可以看到融资难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从企业角度看
1.担保融资能力不足。当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时,超过70%的企业选择通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抵押贷款是银行贷款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存在个体经营,私营经营模式的规模小,负债大,固定资产不多等情况,而且信誉普遍不高,这就使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贷款时产生了很多顾虑。
2.担保成本高。从一些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中发现,目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不足,企业普遍反映担保费用和融资成本较高,多数要提供抵押物甚至反担保措施,实际操作难度大。在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的成本中不仅要支付银行的利息,还要支付各种抵押登记,办证,评估资产所花的费用,还有按银行要求参加的财产保险费用以及风险保证金的利息等。
3.贷款时间效率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多为临时性资金需要,时效性比较强,对其来说,时间就是生命,但是现在的金融机构为了加强风险控制,强化了贷款的审批程序,程序繁杂,往往是贷款批准后已经错失了商机。
4.中小企业信用观念薄弱,信息不透明。我国部分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违约率、损失率相对其他企业客户要高的多,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不少企业将贷款资金作为自有资金使用,银行一旦给这样的企业发放贷款就很难到期收回,导致发生在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高于大型企业。目前,银行中的不良贷款有相当数量就来自于中小企业。再有,很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薄弱,财务报表透明度较差,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很难通过一般途径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其在贷款过程中无法向贷款机构证明其还款能力。因此,中小企业常常得不到银行贷款的支持。
5.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差。中小企业不像上市公司那样可以上市发行股票直接融资。中小企业要想直接融资很大一部分要靠私人关系,但这种资源是有限的,而像大的财团在看不到未来的回报时很少会把资金借给你小小的企业,而且现在民间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人们更愿意把钱投入可预见的收益行为中,这就使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行为也不尽人意。
6.近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深和世界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的影响,中小企业面临需求下降、成本上升的双重压力,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明显增加,资金严重短缺,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加凸显。金融危机的加剧使一些国外投资公司纷纷撤资,使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恶化。
(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角度看
1.企业可能会经常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在自身发展比较好的时候,银行可能会主动上门提供贷款,但当企业真正急需资金的时候,银行却用种种条款把企业拒之门外,有人把这一现象形象地称为“银行傍大款”。虽然对银行这种行为表示愤怒,但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银行也是盈利机构,银行宁可让别人说自己“傍大款”,也要计算自己的贷款风险和收益。银行傍大款是正常现象,不傍大款才不正常。所以银行更愿意“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2.随着各家国有商业银行在股改剥离不良贷款后,全国资金市场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资金流动性过剩加剧,上存资金收益与定期存款付息成本倒挂,为此, 各家银行千方百计挖潜信贷资源,努力拓宽增效渠道,陆续制定了一系列信贷营销激励机制,旨在通过信贷投放实现效益最大化。但各家银行在追求效益性的同时,更注重贷款的安全性,也出台了多种形式的贷款责任追究制。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失职责任人也要受到经济处罚、警告、免去职务、丢掉工作等相应追究。因而,银行的各级信贷人员在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时慎之又慎,严把关口,形成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挤出效应。
3.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是个很大的问题。在市场体制下,金融机构对每一笔资产业务都必须权衡其风险和受益,为此需要掌握尽可能详尽的信息,因此必然会否决一部分企业的贷款申请,甚至当该企业愿意支付高于市场水平的利息时也是如此。而在信息不完全方面,中小企业较之大企业有着天然的劣势。据有关报道,我国中小企业中,许多中小企业的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在其财务报表中透明度不高,为金融机构掌握其贷款资金的用途、资金流向等带来了难度。当然银行也可以调查, 虽然中小企业贷款相对银行来说是个小数, 但调查的成本却很高 .而且部分中小企业的审计报告没有切实反映自身经营状况及盈利情况,金融机构很难通过阅读审计报告对中小企业做出正确恰当的判断。
4.缺少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现在我国极为缺少切实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
5.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大都是国有企业,仅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类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到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买“壳”上市的机会。尽管我国创业板市场近期有望正式推出,但也可以看到,创业板主要是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而设立的,有一定的限制,对其余部分中小企业来说,在一定时期内还将不在众券商备选企业之列,从而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还做不到要到病除。
(三)从政府角度看
政府在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上负有很大的责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尽管国家和各省市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及规划环境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但从整体上看,一个有助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
我国在利用法律保护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做得还很有限,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立法,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法律对银行债权的保护能力不够,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恐贷”心理。我国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而中小企业融资往往有“金额小、时间急、频率高”的特点,而且自身实力不足,难以找到担保人。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服务管理机构,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
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根本方法
基于企业与银行的矛盾近年来一直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各界都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困难依然还在。解铃还须系铃人,最重要的是中小企业自身要寻找突破口。中小企业融资难,综合反映出现阶段企业经济结构、银行信贷投向结构以及银企资金需求结构等多方面的矛盾,特别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这种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系统性问题,要从根本上打破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困境,除了中小企业自身,需要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
(一) 中小企业弥补自身缺陷
银行贷款始终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来源。贷款难,并非银行不想放贷,而是由于企业信用缺失和市场风险太大,银行承受不起,所以企业自身必须向外界展示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保证自己的信用,并尽可能将自己的有关信息透明化、公开化。
1.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估计,有近23.7%的小企业在2 年内消失,有近52.7%的小企业在4 年内退出市场,相应地我国小企业的命运也肯定不会太好 .中小企业要改变自己的经营、生存理念,把企业做强做大,解决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核心竞争力表现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内部管理、资金等方面,存在强大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生存、发展就都没问题。只要中小企业的生存不存在问题,很多金融机构就会主动投怀送抱。
2.中小企业也需要将财务信息的透明和真实做为融资的基础工作。可考虑在全国成立中小企业协会,每个企业在协会登记完备的信息,配合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资信评估体系,企业之间也可相互监督,提升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整体的信用形象。
3.中小企业协会协会内的中小企业应加强互助合作,资金充裕的企业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先进的企业则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还可以相互间提供贷款担保。
(二)金融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情况采取不同的行动
银行该有银行家的胸怀和眼光,不能短视于目前的大企业和大项目,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1.商业银行需要多推出一些结合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创新产品,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如自然人担保贷款,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票据贴现融资,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应收账款融资,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来筹措资金的一种方法,具体分为以下两种形式:(1)应收账款抵押 ,由借款企业(即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经办这项业务的银行或公司订立合同,企业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一年)企业限向银行借款融资。(2)应收账款让售,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专门的购买应收款为业的应收款托收售贷公司,以筹集资金;仓单质押,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产业链融资,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产业链,基于对产业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对其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等等模式已经发挥出不错的尝试效果。
2.对现有市场中已经成熟的政策性银行,可以全盘转型为中小企业银行。政府要支持中小企业,设立专门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是各国通行做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本身就面临着转型的问题,争议达数年之久的政策性银行转型问题在2006年底尘埃落定:政策性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定位于“商业性银行”。但我国的商业银行已趋于饱和状态,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也有不可消除的局限性,所以对现有市场中已经成熟的政策性银行,可以考虑全盘转型为中小企业银行,其主要任务包括: (1) 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其他商业银行难以提供的长期贷款和低息贷款等; (2) 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或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在支持担保体系建设过程中,一方面为担保公司提供软贷款,另一方面则针对担保公司资本金不足、信用等级较低的状况,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对现有市场尚未成熟的政策性银行,可以考虑在原有业务领域内扩展其功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
3.在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中,利用银行逐渐健全的资信评估体系搜集该企业全面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并采用信贷积分方法,有效地控制风险。
4.对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定价模式,节约自己的成本。对于与银行业务量小、尚未建立稳定业务关系的中小企业,采用价格领导模式。对于已与银行建立了稳定业务关系的中小企业,采用客户盈利能力分析模式 .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典当行等,结合我国的法律、政策,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开拓道路。比如加快创业板市场的正式推出,弥补中小企业在证券市场的遗憾;其他金融机构加强与中小企业协会、社会信用评级机构等的联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项服务。
(三)政府加强立法和执法,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需要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政府要改变思想观念,更多在体制上放,而不是一切放之不管。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发挥政府的强制性功能,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政府要完善对自身的监管,避免出现地方政府为自身或局部的利益,限制对某些企业贷款或默许甚至纵容某些企业逃避债务这些情况。无论政府出现上述哪一项行为,都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一定层面的不良影响。要减少信贷违约的发生,必须加大对违约的惩罚力度,增加违约人的违约成本,严肃惩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及其负责人。
2.政府应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出台相应的政策,以加强对地方审计局及地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做出正确评价。
3.我国政府可参照当今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出台的法律,例如美国先后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小企业法案》等几十种法律,通过立法来保障中小企业稳定发展。加强小额信贷立法,鼓励行业自律的小额信贷机构的存在,并给予正式的法律地位,使之发挥更大的行业自律作用。对已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做好落实工作。政府要公布一切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和程序,不能让这些政策给部分人权利寻租提供空间。
4.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由政府引导,帮助建立中小企业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通过测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数据库,规范其信用行为。政府设立专门的以中小企业为基本对象实施公共信用保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公用资金为主要资本,为中小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债务作保证,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力,为企业顺利筹集资金创造条件 .
5.发挥政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对整个经济环境做好引导工作。政府应制定间接贴补机制,对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融资实行减税、贴息、补贴等优惠政策,从行政手段、政府号召转向经济手段的引导,以调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
相信经过三方的共同努力,政府、银行及企业在解决自身不足的时候,能寻求到最佳结合点,中小企业融资定会迎来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