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是种德立命、修身治世的好书籍。作者为明代袁黄,字坤仪,后改名了凡;是书作于六十九岁,全文分四个部分。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改变命运的过程。原本为教训自己的儿子,故取名《训子文》;其后为启迪世人,遂改今名。
虽然文章篇幅短小,但是寓理内涵深刻,兼融儒释道三家思想和真善美中华文化,所以数百年历久不衰,为各界人士欣然传诵,时至今日,仍然是脍炙人口、滋育身心的杰作。
香港中华道德学会的这样赞誉:袁了凡以“改造命运的精神,创造自己的幸福,以及社会、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光明前途”,称此书是创造幸福的宝典。
清朝中兴名臣曾国藩,对《了凡四训》最为推崇,读后改号涤生,“涤者,取涤其旧染之污也;生者,取明袁了凡之言:‘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也。’”将其列为子侄必读的第一本人生智慧之书。
胡适先生点评:《了凡四训》是研究中国中古思想史的一部重要代表作。
在大部分国人的哲学思想里,始终存在一个观点,那就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句话最早见于《论语.颜渊》:“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意思是指人的生死等一切遭际皆由天命决定,常用作事势所至,人力不可挽回之意。《道德经》里,开宗明义便是“道可道,非常道。”意思就是客观规律和轨迹,这就是天命!所以说,并不复杂,也非迷信。古时,“道”与“天”字相通,在这里“天”和“道”是相通的,一般是指自然运行法则。
“道”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以及实际的规矩,也可以说是学理上或理论上不可变易的原则性的道。《左传》说:“天道远,人道迩。”人道存在于社会人事之中,是人们必须遵守的共同的思想行为准则,虽说天道与人道相距远,但书僮更以为又是相通的,天道即是人道,都是天命的归属。
所谓大道至简,还是老子说得好,简单一话概括人间万物——“道可道,非常道。”
“道”找着了,只要我们能捕捉到并去遵循这个规律,那么“命”或者“道”就可发生变化。《了凡四训》的美妙之处就在这里。
袁了凡先生以其毕生的学问与修养,融通儒道佛三家思想,写了《了凡四训》这本书,原本在教戒他的儿子袁天启,认识命运的真相,明辨善恶的标准,从而达到改过迁善。他以自己改造命运的经验“现身说法”,结合大量真实生动的事例,告诫世人不要被“命”字束缚手脚,要自强不息,改造命运,说明了人们完全可以掌握和改造自己的命运、自求多福的道理。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了凡先生在没有遇到云谷禅师前,光是知命认命,听凭命运的安排,那是消极而被动的;而在后期根据立命之学自强不息地改造命运,则是积极而有益的。他教导子孙后人以正确的处世做人之道,照此实践,也既是自利利他之道。这是了凡先生所找寻到的改变命运的方法。
可以说《了凡四训》实在是一本有益世道人心,转移社会风气不可多得的佳作。愿您读完此书后,能走出被命所运的阴霾,成为真正掌握自己命运的智者,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了凡四训》的另一重要贡献就是贯穿于全文的佛性,文章阐明了佛法中的许多根本道理,所以它又是佛法的基础和修行学佛的基础。其中,便是在那千差万别的境缘之中贯穿着一条因果规律:因果相续、自作自受,而能恰如其分、毫厘不爽,由此形成了三世因果和六道轮回。
这便是佛法的基础所在。了凡先生以自己的经历进一步阐述了种善因得善果的理念。
文中记载,了凡先生去请教云谷禅师时,云谷禅师这样教诲道:
“......务要积德,务要包荒,务要和爱,务要惜精神。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之身也。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犹可得而违;汝今扩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
“易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汝信得及否?
意思是云谷禅师的意思是:
“一定要积德!一定要宽恕人家原谅人家!一定要和爱!一定要爱惜精神!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这是义理再生之身啊!?
“商朝的贤君太甲说过:‘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孔先生算你不登科第,不生儿子,乃是自己前世所作的业报,这是天作之孽,是可以违反它、改造它的。你只要尽力去作善事,多积阴德,这是自己所作之福,哪里自己会得不到享受呢?《易经》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就是这个意思!”
遵循云谷禅师的教诲,了凡先生发愿行善,誓行万件以上善事,并自强不息,由此命运得到了改变,所求心愿一一得到实现,印证了佛法所说的“因果不虚,毫厘不爽;报应昭彰,如影随形”的道理,
《商书》说:“天道难信,因为命在变异,是不肯定的。”《周书》也说:“天命无常,修德为要。”这些古人的话在了凡先生的身上一一得到了证实。
人类文明到了高度发展的今天,人类已经掌握了丰富的历史资料和宇宙知识,人们对于明了宇宙人生的真相,解决生命、生死的问题,在错综复杂、万有不齐的社会中掌握自己的命运,得到幸福安乐,这一强烈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光是知命安命是消极的无益的;而自强不息改造命运的“立命之学”则是积极的和有益的。
造作的“因”形成现在的“果”,就表现为现在的命相;而现在造作的"因”又形成未来的"果”,就形成未来的命相。其中因果虽极其错综复杂,但正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般的准确。自因自果,自作自受,恰如其分,毫厘不爽。利人即是自利,害人适足自害。
虽然一个“因”种了下去,到“果”的形成(成熟),也同植物一样,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而且要有适当的“缘”去完成,但却是“善恶到头总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所以利人才有益于实际啊!这样做,不仅是自利,而同时也是利人利国,共利群益之道啊!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