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金融30条),针对当前的国际国内金融危机,采取九大金融措施促经济发展,举国上下深受鼓舞。无独有偶,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院长朱耿洲博士同期也发表了一篇“微观金融策划88招再促中国经济腾飞”的文章,结合当前实际,从金融供给、微观金融的角度给政策支招,招招到位,招招实用。文章在网络发表之后,引起业界的强烈反响,《中国证券报》对全文进行了刊载。为了让更多关心金融改革的朋友先睹为快,本刊对朱博士88招的精要摘录如下。
一、金融监管机构改革 1、建议重新定位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全国金融监管的唯一权力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脱离政府序列,改由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2、现有的证券会、银监会、保监会作为人民银行下设二级部委,在人民银行的统一协调之下分业监管。 3、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增设“金融安全委员会”及“经济发展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经济政策,与“货币政策委员会”成为“三架马车”。 4、恢复人民银行或银监局在县域派出机构组织,工作重点以金融合规和金融创新服务监管,以及企业及公民信用服务为主。
二、贷币发行权 5、货币发行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年货币发行计划后,交由中国人民银行执行,政府无权发钞。 6、贷币发行收入也可作为财政收入,但需将增加的货币发行量等额转变为按公民权平均的“消费券”或“公民存款”,让老百姓共享货币发行之福利。比如近两年就可以直接增发货币13000亿,按每个公民平均约1000元/人发放消费券或存款,限期消费,刺激经济。即使导致一定程度的物价上升,公民也可通过上述的途径增收从而弥补通货膨涨带来的货币购买力损失,即将货币发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货币市场 7、建议分期调低存款准备金比例,比如至2009年底可将准备金率调至约8%-10%之间,增加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8、加大公开市场业务在宏观调控中的力度和重要性。 9、加快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目前的存贷款利率已经不足以反映市场成本,故目前存贷款利率不宜再往下调,而应大幅放开利率浮动幅度,全面推广按融资风险分类定价利率。 10、可考虑推出利率期货用以对冲利率风险,锁定融资成本。
四、票据市场 11、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增加可流通票据种类,调低再贴现利息率。 12、支持信用良好的大型公司直接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拥有较高信用等级的著名公司为日常商业活动所需资金而发行的短期无担保期票,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络进行买卖。 13、银行在票据市场上可发行大额可转让CD(即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随行就市,可吸大批以稳定收入为目的的投资者。
五、银行机构 14、在城市鼓励成立小型的社区银行,如注册资金1亿以内即可,以服务社区企业和居民为主,监管当局可约束其机构设置、经营区域和业务品种等。 15、支持几大行业成立以服务本行业为主要目的的商业银行,由中国房地产按揭银行、中国石油能源银行等。 16、成立全国性的政策性的中国小企业银行,小企业银行贷款额主要在10万-1000万,以服务中小企业以及创业企业为主要目的。 17、成立“中国土地和林业银行”。为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林权、林地的转让、出租、转租、承包、交易等提供服务平台,农民可直接以土地或林地抵押或以农作物未来收益权抵押解决资金,该行同时可经营包括农村劳动力中介,设备生产能力的租赁、交易抵押等业务;打造一个以服务三农、以农村各项资源为综合经营标的的“中国农村银行”。
六、银行信贷服务 18、简化银行贷款的审批流程(如小额100万以上的贷款、可在一周内审批完毕等),提高银行贷款审批效率。小企业贷款审批以个人负责制为主。中资银行的贷款审批效率,已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障碍之一,也构成了中资银行竞争力的缺失。 19、按企业规模和资信记录分类划分贷款风险评估标准,小企业贷款以企业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营者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主要风险控制技术。 20、延长企业贷款期限(比如流动资金大部分可以在2-3年),增加企业中长期贷款的比例,调整银行业与企业经营规律不相符的年头放款年底收的经营手法,以企业的资金周转规律为导向,而不是以银行的年底指标考核为导向。 21、银行贷款可以有条件转化为企业股权。允许银行在企业资金偿还出现问题时,可以在明确企业股权回购价格的前提下,短时间(比如最长不超过三年)将企业贷款转为持有企业股份,到期企业股东溢价赎回。国内很多企业倒闭,很多时候就是由于银行在贷款到期一时无法归还,银行债权人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追收贷款逼死企业,如允许银行持有股权并帮助企业进行经营重整,估计至少有1/3以上的企业可以免于倒闭。 22、大力推广信用贷款和企业及自然人联保制贷款的比例。如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商户联保、农户联保、自然人联保等品种。使银行贷款的风险控制由注重抵押物的“砖头”文化转向注重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文化。 23、提高自然人贷款的额度及在贷款总量中的比例。在目前我国的财税环境下,企业的报表的真实度水份太重,与其对一份饱含水份的报表进行评估,不如贷款的对象调整为企业的老板,对个人的资信调查和风险控制就容易多了。 24、降低银行服务过程中的“捆绑收费”,实行“一费制”(如一笔贷款最高上限为1000元),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融资效率。特别象公证费、律师费完全就可以免掉,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都可以减低或由银行自己负担,这些本属银行风险控制成本,属银行正常成本列支范围,不应由借款企业负担,但银行业有优势地位,自动裁减不太可能,需监管当局制度制约。 25、国内融资市场里全面推广银行保函业务,降低保函业务门槛和保证金比例(如20%保证金比例)。使银行从经营货币转向经营信用,使企业从银行里“借钱”转为向银行“借信用”。
七、贷款风险保险 26、推广贷款风险保险制,可建立借款企业类似缴交“交强险”的模式,每笔贷款按统一的风险评估分类以一定的比例(比如按贷款额1‰-15%)强制性购买违约保险,企业违约时形成损失由保险机构偿还,既拓宽了保险业的业务范围,又彻底解决了银行贷款的风险损失问题,企业虽然增加了一定成本,但基本上可以贷到款,解决了融资难题。
八、商业消费信贷27、大力开展商业消费信贷,全方位开放商业机构从事和经营消费信贷,即商业机构可采用分期付款,分期收息等方式销售和经营商品。28、鼓励大型的商业机构或其他资本经营和开办消费信贷公司,比如注册资金1000万即可成立。29、消费信贷公司无需纳入金融监管,在工商部门按普通的工商企业注册即可。九、房地产信贷30、允许房地产企业以土地作为质押物申请土地质押贷款。比如质押贷款率控制在40%以内。31、政府拿出用以建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保障住房专项财政资金,以成本价加微利(如5%以内利润)收购地产商滞销商品房,加以改造。这样政府又可快速完成住房保障计划、地产商又可摆脱目前融资困境。操作的难点是如何确定成本和利润,基本可参照政府已经同城兴建的保障住房作为标准。32、政府可在房地产公司征用土地时,用土地出让金的减免优惠折算置换由房地产公司兴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这样地产公司也可以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33、推出两代联名购房、联合按揭、最长可达40年,如“父子贷”、“母子贷”等,由成年两代人联合供楼,这对较大的住宅如别墅豪宅的销售有较大的推动。34、房地产金融创新,如推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和CMBS)等,以房地产稳定的现金流收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这在美国是地产行业融资的主渠道之一。
九、保理业35、大力促进国内保理业的发展,支持保理公司的成立。保理公司是专业帮助企业管理和清收应收账款、并可以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或购买的机构。目前我国应收账款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大约28.9%左右。保理公司的健康发展,对盘活企业资产、缓解融资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帮助都非常大,但我国目前除银行外专业的保理公司寥寥无几,建议政府象扶持担保公司一样扶持此行业发展。36、银行由于业务收入渠道多,并不是太热衷经营小额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有些银行规定单笔应收账款在2000万以上才接受),目前应借服务中小企业这股东风,全面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池”(如深发行单笔50万就可接受)、“订单池”、“发票池”、“保单池”等银行贷款品种。
十、信用体系37、着力打造覆盖全体企业和大部分公民的征信系统。可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或成立独立的征信局),社会各部门配合。征信中心可向法定机构和授权机构出售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报告,信用良好达到一定标准在融资时予以优惠利息和授信额度进行奖励(比如最高可借2000万、利息下浮30%等),对有不良信用欺诈记录者,除采取信贷惩罚之外,在创办企业做股东或从事公务员职业等都有明确的惩戒措施。38、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立法已非常迫切,立法不成先颁布全国性的条例统一执行也可以。
十一、国际贸易融资39、加大银行海外企业征信业务的推广,使中小企业能借助银行之间的征信调查系统,及时了解国外交易伙伴经营及资信状况,减少交易欺诈和纠纷,预防经营风险的产生。40、银行业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口贸易融资,特别是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的贷款支持力度。缓解出口企业融资难和销售难,增强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
十二、民间金融41、加快村镇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步伐,以达到收编民间金融力量和支持农村及中小企业的目的。目前各地方政府都在制定实施细则,门槛与银监会颁布的标准相距过远过高,使银监会激活民间金融的战略部局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实际上,如像小额贷款公司只放贷款不能吸收存款,风险大不到哪里去,宜应降低门槛(500万-1000万估计)、大量鼓励发展,而不应又设置过高的审批门槛(有些省已把注册资金门槛提到2亿元了)和复杂的程序。42、央行的“放贷人条例”期待尽快出台,这对民间的融资合法化将是巨大的推动。我觉得这是近十年来金融改革最大的进步。大量的农村基金会、互助会等融资组织,限会员间融通资金,规模不大,但对农民和微小企业融资帮助甚大,政府也应扶持发展。43、建议民间自由借贷金额100万以下利息实行免税制,实际上政府想收也收不了,就是去征收税收的成本也太高,不如做顺水人情实行免税。44、放宽民间借贷的利率管制,民间借贷利息可在法定利息的10倍以内自由协商决定。目前民间借贷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内为合法,实际上这是最高法院十几年前的司法解释里确定的,早就不符合当今的市场利息。像今年,广东江浙等地的民间借贷利息好多年息都在60%-300%之间,比规定的利息高出了好几十倍,可以说绝大部份的民间借贷都超出规定的利息,所以说放松利率管制,有利达到引导民间借贷合规合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