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交流我区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任务,进一步推动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自治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任亚平,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乌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亚平指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现实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知识素养和工作本领,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努力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更加体现时代特点、贴近党员需求、富有实际成效。要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学习管理制度、学习考核制度和学习成果转化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学习制度得到长期坚持和有效执行。
任亚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带头弘扬崇学美德,大兴勤学之风,担当领学之责,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点,努力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乌兰指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纲领性文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是指引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指南。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出发,把讲话和《意见》精神宣讲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为推动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武器。
乌兰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为目标,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党员干部实际情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型”的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形成有指导性、推广性的学习模式,建立新载体,打造新平台,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已有的好制度,不断完善管用的新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会上,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国税局、内蒙古新大地集团等10个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文/魏那)
www.nmg.xinhuanet.com 2011-08-06 13:43